宁夏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
汉坝小学测评工作方案
为推动“互联网+教育”示范省(区)高质量发展,健全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机制,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和信息素养,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《宁夏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实施方案(试行)》(宁教办函【2020】60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2020年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工作,现就测评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开展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工作,了解掌握教师信息素养发展状况,探索建立有效的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和精准培训工作机制,实现以评促学,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;以评促用,推动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育教学的实践探索;以评促优,提升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水平,培养一批有较高知名度的校长、教师和教研员,助推“互联网+教育”示范省(区)建设。
二、 实施原则
(一)坚持以人为本。测评体系符合教育规律,体现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要求,测评方法科学合理,测评结果真实有效,能准确、全面的反映教师信息素养状况,为教师精准培训提供依据。
(二)坚持应用导向。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核心,紧紧围绕“互联网+教育”示范省(区)建设的目标任务,引导教师积极通过教学创新实践,提升信息素养,促进专业发展。
(三)坚持正向激励。营造学习氛围,树立学习榜样,推动教师通过培训、教研、研修、教学实践等活动,激发内生动力,持续学习和自我发展,不断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。
三、工作内容
(一)测评工作工作机构
组 长:卢学军
成 员:吴静娴 石华 鲁永峰 魏英 纪海宁 汤翔 吴丽娟
主要负责人员:刘恺璐 陆涛
刘恺璐:负责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学校工作方案的制定、测试人员名单的上报。
陆涛:负责测试微机室设备的调试。
(二)模拟练习及正式测评时间、地点、参评人员及要求
时间 | 地点 | 参加人员 | 要求 |
11月14日(星期六)上午9:00—9:45 | 办公室 | 全体参加测试人员 | 登录宁夏教育云《宁夏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系统》,熟悉登录入口、测试环境、试题。 |
11月15日(星期天)上午9:00—9:45 | 办公室 | 全体参加测试人员 | 登录宁夏教育云《宁夏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系统》模拟测试 |
11月21日(星期六)上午9:00—9:45 | 微机室 云教室 | 全体参加测试人员 | 登录宁夏教育云《宁夏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系统》参加测评 |
(三)、测评对象分类
1.校长参加校长测评
2.其他人员参加教师测评
(四)测评范围
1.校长测评范围
(1)“互联网+教育”读本
(2)教育信息化2.0行动计划
(3)教育云平台相关应用工作的学习
(4)班级交互式电子设备的相关应用
(5)创新素养相关知识
(6)教育部《数字校园建设规范》
(7)国家教育现代化相关文件精神
(8)自治区相关教育信息化及“互联网+教育”示范区文件规划、实施方案
(9)自治区教育督导对信息化工作相关考核规定、制度
2.教师测评范围
(1)“互联网+教育”读本(占15%)
(2)教育信息化2.0行动计划
(3)教育云平台相关应用工作的学习
(4)班级交互式电子设备的相关应用
(5)创新素养相关知识
(五)评价标准
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。教研员、校长和教师90分及以上为A等,60_89分为B等,60分以下为C等。
学校分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。学校成绩为学校教师总成绩除以专任教师人数。成绩在全区排名前10%的学校为优秀,学校教师为C等人数超过教师总人数10%的为不合格,其余为合格。
(六)结果应用
自治区教育厅为所有测评人员颁发电子证书,该证书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、评先推优、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。测评为A等的人员可以不参加下一年的测评,成绩直接定为B等,其他人员按要求正常参加测评。
特别提示:为防止11月21日(星期六)测评期间停电、断网等意外情况,请全体参加测试的教师另携带充满电的运行速度快的手机(平板)或手提电脑,做好测试顺利进行的充分准备。